专家观点

刘传军:“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融合化发展的必要性与策略探讨

从文化产业的覆盖领域看,融合化是其应有属性,国家统计局2012年出台的统计标准显示,文化产业与网络信息服务、旅游、体育、工业制造、家居生活等领域关系密切。自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发10号文件”)以来,各地纷纷制定贯彻“10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行动计划。从市场表现来看,互联网、地产等强势领域也加速对文化产业的并购和业务拓展,融合化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

2015年11月10号,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首次提出了“供给侧改革”, 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供给侧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产业作为具有极高活跃度的创新型业态,首当其冲。“供给侧改革”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新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升级化发展的新要求,不能仅满足于“增量”、“规模”,还应以品质为基准,实现改革创新,而改革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推动文化产业的融合化发展。

一是高端文化产品需要借助工业的制造技术。文化产业本身并不具备工业化的要素,比如高精尖的生产装备、新材料与新工艺研发能力等,但这些却是生产高端文化用品所必须的。游乐主题公园设备、视听设备、影视制作设备、舞台电气及展示设备等,必须依赖于强大的工业研发与制造能力。推动文化产业与工业制造领域的深度融合,对提供科技型文化产品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现代文化服务紧密依赖互联网与数字技术。随着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基本普及,数字文化产业成为当前增速最快的文化产业细分领域,同时现代文化服务也主要依靠互联网实现,比如在电影、电视、出版物、动漫、游戏等领域,“在线化”消费成为主流,这就要求文化产业发展应切实重视与互联网及数字技术领域融合,加强在文化产业相关软件研发、数字文化内容设计制作、移动终端服务等领域布局。

三是促进文化消费需要氛围营造和空间载体。文化消费的氛围营造对拉动文化消费至关重要,比如文化节会活动的举办,包括文化特产展销会、地方特色演出、动漫展、文博会、音乐节等,可以大大促进当地居民及游客对相关文化领域的关注和消费。同时,需要重视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文化空间是居民参与文化活动、体验文化服务的重要场所,这是拉动文化消费的潜在因素。未来在促进文化消费层面上,公益性文化服务与市场性文化服务将逐渐交融,而二者的边界也将进一步模糊化。因此,各地在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规划中,应将公共文化设施与服务建设纳入进来,一是要有空间载体建设规划,比如文化活动广场、文化公园、文化社区等,二是需要将无线网络服务、文化公益活动、文化资讯服务、文化培训等软性文化服务融入空间。

从以上层面看,推动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至少应体现在与周边业态、与城市空间、与居民生活、与文化事业等四大层面。

在文化产业与周边业态融合层面,除前文中提到的工业外,还应以数字内容业为主导、以互联网为载体,实现与网络科技业的融合;以旅游休闲为纽带、以创意为手段,实现与农业的融合;以运动休闲为方向,实现与体育产业的融合;以文化创意与设计人才培训为目标,实现与教育业的融合等。在融合化的具体操作中,应充分考虑本地文化产业发展阶段与周边支持要素状况,制定针对性发展策略。

在文化产业与城市空间融合层面,一般应建立公共文化空间、美学生活空间、生态休闲空间的三维体系。公共文化空间包括艺术公园、美术馆、文化活动中心、历史文化馆等,这在各地都有一定基础,因此应将重点放在完善软性服务层面。美学生活空间主要由艺术建筑、艺术社区、艺术商业区等组成,是强调高品位艺术的精致空间,涉及到城市规划、居民区建设、商业区及商场建设规划等领域,应将功能性与艺术性充分融合。生态休闲空间涵盖生态公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郊区农园等领域,这是人们保持愉悦身心、享受休闲生活的基本前提,不可或缺。

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融合层面,一是应突出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通过鼓励、引导甚至补贴型文化消费,以及公共场所VIFI建设,让居民更加便利、更加优惠享受到高质量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大大提升本地文化市场的活跃度。二是应丰富公共文化活动,包括公益性社区艺术演出、文化节,以及社区艺术展览与文化培训活动等,这对提升居民文化素养、带动文化消费有重要意义。

“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作为关乎人们生活品质与区域软实力业态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凸显,在越来越强调发展质量的时代,它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更趋向深度融合。从横向看,融合化发展使文化市场供给更加多元,有利于增加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丰度,更好满足人民文化消费需求;从纵向看,有利于打牢文化产业发展基础,使产业之根更加深植。根深则叶茂,我们期待文化产业明天更美好。